备注:
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1周提出缓考申请。
2、如因伤病需办理缓考,学生申请材料需附医院诊断意见。
3、在课程开考后,交送的缓考申请无效;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
4、缓考课程必须在下一年内参加考试,否则按缺考处理,计入学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