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女职工积极参加到“云岭职工人才工程”和“云岭职工跨越先锋活动”(以下简称“一活动一工程”),在学校的各自岗位上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我校女职工工作经验,表彰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女职工,激励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以更高的热情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校工会、校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对在 2013~2014年“一活动一工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和谐家庭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女职工先进集体。每个基层工会限推荐一个先进集体,全校共表彰10个女职工先进集体。
(二)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凡我校在职在编女职工并担任校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女职工干部、任职一年以上,均可参加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全校共表彰先进女职工工作者15名。
(三)先进女职工。凡我校在职在编女职工均可参加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名额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和谐家庭。凡居住在我校宿舍区内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均可参加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名额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1.认真组织女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决议决定,围绕学校、学院(部门)的中心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一活动一工程”,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2.积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女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为她们排忧解难,做实事、办好事。
3.女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团结协作、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努力工作、为人师表,工作成绩突出。
4.每年至少开展2项以上具有女职工特点、寓教于乐、生动健康的活动。
5.坚持开展创建“和谐家庭”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女职工参与面广,效果显著。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女职工工作,热心为女职工服务。
2.积极参加“一活动一工程”,支持和参与本部门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工作成绩突出。
3.努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为女职工做实事、办好事,工作开拓创新。
4.积极组织女职工参加校工会、校女职工委员会以及院级工会组织的活动。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积极参加“一活动一工程”,支持和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
2.爱岗敬业,精通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积极参与学校及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协作精神好。
4.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受校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女职工,可优先推荐。
1.遵纪守法,家庭中每一名成员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家庭生活方式健康、文明,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家庭成员在工作和学习中积极进取,取得较好成绩。
3.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文明礼貌,尊老爱幼,助人为乐,邻里团结和睦,无吵架等不良现象。
(一)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上报。
(二)凡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和谐家庭,均需认真填写登记表,撰写先进事迹,并加盖各基层党委(总支、直支)公章后报校工会,由校工会、校女职工委员会负责评选、审批和表彰。
(三)各基层工会将女职工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于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前报校工会李先明老师(联系电话65916882,QQ1048440179)。
中国教育工会昆明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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